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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8月14日电 (记者林丽鹂)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2023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921763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70174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40%,较2022年同期下降0.11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餐饮食品、酒类等25大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降低。
新京报讯(记者刘思维 实习生吴依晨)8月15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以下简称“湘雅三院”)医生向肝移植患者家属收取“肝源费”一事引发网友热议。当事人蒋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2018年8月13日晚,家属接到湘雅三医院医生电话,称他需要做肝移植手术的父亲匹配到了合适肝源,但要缴纳10万元肝源费。缴费后,2018年8月15日,蒋父在湘雅三院器官移植科完成了肝移植手术,术后第4天,蒋父在出院的救护车上去世。 蒋先生称,手术前主治医生提出肝移植手术除了支付常规的医疗费用之外,还要给捐赠者家属10万元“肝源费”,用于器官的保存、运输和家属的救助等。蒋先生告诉记者,考虑到父亲病情危急,支付给主治医师王某和副主任医师赵某某10万元现金,对方没有提供单据。事后蒋先生怀疑医院收取这笔费用涉嫌违规,曾试图向该名主治医师询问10万元费用的去向并索要单据,但遭到拒绝。2021年1月,蒋先生与湘雅三院达成和解,对方支付了蒋先生9.8万元补偿款。 在蒋先生提供的一段与院方沟通的录音中,院方工作人员说道:“捐献器官的病人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这个钱是用来救助他们的,手术之前我跟你们讲得很清楚,这个费用一定要理解,不理解手术真的做不下去。”蒋先生提出希望医院能给这十万元“打个条子”,对方回复:“红会(红十字会)把这个费用交给捐献者家庭也没有条子啊,……这是救助。” 记者致电湘雅三院党委办公室和纪委求证此事,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新京报记者发现,根据2021年6月国家卫健委等六部门发布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收费和财务管理办法 (试行)》,移植医院代收费的标准即提供器官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所在省份执行的捐献器官获取收费标准,不得加价。在收取费用后,公立医院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患者开具医疗收费票据。 湖南省卫健委医政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湖南省人体器官获取成本收费标准》,成人肝脏25万元一个,给捐赠者家属用作安葬费、人力成本、误工交通等。“但是要提供相应的费用证明,由OPO办公室,配备证件的相关人员收取。”该工作人员说。编辑 杨海 校对 付春愔
记者从大会承办方中国石化集团获悉,2023年世界地热大会将于9月15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聚焦全球地热产业发展热点趋势,将组织多场以地热国家报告、市场发展、前沿技术、绿色金融、政策法规、可持续发展等为主题的技术活动。会议期间,还将同时举办2023年世界地热大会暨地热能开发技术与装备展览会,举行多场能源领域企业签约和品牌发布活动等。
《规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数字化模式开展以经营类信贷业务为核心的普惠金融业务进行标准规范,即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科技为主要赋能手段,通过数字化经营、场景化创新、精准化服务、智能化风控、线上化作业等5项关键举措,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自就业群体等普惠金融客户提供可负担的信贷融资等综合性服务。